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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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汉文化论坛文艺演出暨2023中国(徐州)汉文...
9月22日晚,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徐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汉文化论坛文艺演出暨2023中国(徐州)汉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在徐州国家5A级景区云龙湖畔举行。9月22日至11月中旬期间,围绕“多彩两汉 品味徐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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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非凡,独自‘净’彩:AUGER理容工具品牌新品盛典...
男士理容品牌AUGER,以其卓越品质和优雅设计,将于2023年9月8日于上海“复兴五库”举行主题为“本我,始于此刻“的新品上市发布会盛典。 **品牌背景和特点** AUGER作为百年知名刀具制造商贝印旗下的男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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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发布!2023中国(徐州)汉文化旅游节9月22日开幕
9月15日上午,2023中国(徐州)汉文化旅游节新闻发布会在江苏省徐州市举行。发布会上宣布,2023中国(徐州)汉文化旅游节将于9月22日-11月中旬举办,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徐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以“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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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成都市道德模范事迹巡展在各社区热闹开展
今年年初,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精神引领、榜样引路,推进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展现新气象。着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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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典影像:华为Mate60被称为“争气机”,中国制造到...
9月3日18时8分,华为Mate 60 手机正式全渠道开启全款销售。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的华为门店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争相购买。许多人表示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消费者排队购买手机的现象了,看来并不是现在的年轻人不...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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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泽汇资本放眼全球 用实力吸引投资者
迪拜是中东最富裕的城市,这里不止有七星级的帆船酒店、世界第一高楼、全球最大购物中心,还是中东北非地区的"贸易之都",拥有非常发达的金融体系和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也是GTC泽汇资本将办公地点设在迪拜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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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直播风起,标杆国货扎堆上阿里国际站:白猫海...
标杆国货品牌正扎堆上阿里国际站,像人们熟知的上海国货企业白猫,借助阿里国际站的超级星厂牌活动,白猫1周海外需求量环比增长4倍多。马来西亚客户在直播当晚,就下了样品单。 据了解,在近期白猫做的一场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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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券商共保荐111家企业IPO上市,融资2245亿元
4月7日,上海证监局组织召开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监管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上海证券经营机构克服疫情影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当年共保荐了111家企业IPO上市,融资规模2245亿元,主承销...
税务总局:8月1日起全国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发布时间:2021/07/20 财经 浏览:13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宣布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记者梳理发现,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与此同时,新申报表中,除了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还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等有关增值税申报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据悉,税务总局在成功推行财产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旨在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三方面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附加税费是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加征收的,附加税费单独申报易产生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提高申报效率,便利纳税人操作。
二是减轻办税负担。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从而大幅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
三是提高办税质效。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有利于确保申报质量,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通过整合各税费种申报表,实现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了办税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