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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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路10千伏“绿色通道”直送上海东站,接电提速20%
3月25日,上海市重大工程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项目开工。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收到项目用电申请商办函后,仅用时64天就完成了全部两路10千伏临时施工建设用电送电,比同等体量临时用电接电提速2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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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姿态,是向前冲锋的姿态,2022年度杨浦区“...
3月23日,“最美”的姿态,是向前冲锋的姿态。今日,杨浦区举行2022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4个先进集体和22名先进个人加入杨浦区“最美退役军人”的阵营,又有许多动人的故事在时光里定格,又有一群可爱的老兵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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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正式发售车票!沪港高铁4月1日起恢复开行
3月23日, 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局集团)介绍,为进一步满足内地与香港间旅客出行需求,4月1日起,上海虹桥至香港西九龙G99次列车(简称沪港高铁)恢复开行,4月2日起,香港西九龙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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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长三角“后花园”,“上海·上虞周”文旅专场走...
3月21日报道:以“诗和远方今在上虞”为主题的2023“上海·上虞周”文旅专场推介会在上海举行。通过文旅资源推介、精品路线介绍、主题活动发布、潮玩博主分享等多样化形式,向上海展示上虞独特的生态和文化旅游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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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发布方案支持人才发展 在10个方面提出举措
昨天,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举办2023年全球人才云聘会,《临港新片区人才筑巢工程实施方案》发布。方案从培育前沿产业集群、完善基础教育配置、加大医疗资源供给、构建高品质生活、优化人才引进政策、...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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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金引产业,闵行浦锦深化“湘商创投圈”招商合作...
近日,由上海市湖南商会和闵行区浦锦街道联合主办的“创赢全球,湘聚上海——2022全球湖南人创业大赛总决赛颁奖盛典“成功举行,33家投资机构、300多名政商企业嘉宾汇聚一堂,活动同期宣布湘赛一期基金启动,湘商浦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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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率先设立“基础研究特区”,力争产出一批重大原...
以“特区计划”支持“无用之大用” 上海率先设立“基础研究特区”,力争产出一批重大原创成果 研发一款光帆飞行器,用高能激光推动100纳米厚、展开后约10平方米的光帆,将飞行器加速到光速的20%,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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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发展韧性活力持续显现 呈回稳向好趋势
3月22日,《2022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总体来看,上海经济经受住了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经济运行韧性增强,呈现回稳向好趋势。 根据公报披露的数据,2022年上海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全国经济...
中小学设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专兼职教师岗位,沪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12 教育 浏览:26
近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提出意见。按照区域试点、全面推开、逐步深化的思路,到“十四五”末,市、区、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部门协同联动成效显著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工作力量有效加强,家、校、社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氛围显著增强,推动未成年学生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得到更加充分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获得感得到持续提升。
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统一指导下,市、区、校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强化人员配备,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职责。
市教委协调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各区教育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区教育局成立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按照本区学生规模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及协调职能,负责本辖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指导辖区中小学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区,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职监察员负责学生保护工作,处理或者指导处理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以及其他侵害学生权益、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事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健全依法处理涉校纠纷的工作机制。
校长是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各中小学设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专兼职教师岗位,负责本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日常工作。规模较大或多校区的学校,或有条件的其他学校,到“十四五”末,要成立学生保护委员会,整合欺凌防治、纪律处分、教育惩戒等组织、工作机制,统筹负责学生权益保护及相关制度建设。
优化工作机制,畅通工作渠道。各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和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就教职工入职查询、学生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强制报告、校车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网络保护等形成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建设,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
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应通过建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或其他途径,受理对学校或者教职工违反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侵害学生权利的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有关人员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各区教育局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或其他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服务,为预防和处理学生权益受侵害的案件提供支持。
此外,教育系统持续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纳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业务培训范畴,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范畴,强化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纳入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新教师岗前培训范畴,普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基本理念和基础知识。
各区教育局要在民政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发挥区、街道(乡镇)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功能。在立足各相关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民政、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交通、网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群团组织的协同机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保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要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单位健全教职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和查询机制,指导、监督学校健全准入和定期查询制度;健全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控工作机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工作流程;会同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机制;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健全网络保护工作机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健全校车安全工作机制。
“十四五”期间,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在部分区和中小学校进行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专项试点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试点,加强市、区两级工作机制探索和学校工作模式构建,形成一批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上海经验,培育一批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引领示范学校。
此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为市、区、校开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专业支持。
幼儿园、托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依据本意见有针对性地加强在园、在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并参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建立保护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可参照执行。